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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案的购房合同丢失怎么办?
来源: 阅房网 作者:郭芳菊 发布时间: 2021-07-13 阅读量:890 评论: 0
      重要提示:本页面内容旨在为满足广大用户的信息需求而采集提供,非广告服务性信息。发布的内容不代表本网站之观点或意见,仅供用户参考,最终以开发商实际公布为准。商品房预售须取得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,用户在购房时需慎重查验开发商的证件信息。本页面所提到房屋面积如无特别标示,均指建筑面积,所涉装修状况、标准以最终合同为准。


1、一般情况下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一般有四份:开发商两份,房管部门备案一份,购房者一份,但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,购房者的那份合同要放在银行里。


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完购房合同后,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,而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时,需要将四份合同都拿到房管部门。因此,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购房合同,如果不小心丢失,一定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。


2、购房合同未做预售登记,在购房的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,如果购房者合同丢失,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,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,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,约五十元左右。


3、预售登记后,办理银行按揭前。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,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,三个月期满后,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,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,再去做预售登记。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,合同的工本费,新合同的印花税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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